关于印发《株洲市信访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9-05 来源:株洲市信访局 作者:本站编辑 字体[ 大 中 小 ]
株信党组发〔2016〕1号
关于印发《株洲市信访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信访局:
《株洲市信访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株洲市信访局党组
2016年4月21日
株洲市信访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株办〔2016〕11号)精神,局党组决定,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雁过拔毛”式腐败,主要是指一些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项目审批以及办理群众事务过程中,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和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着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机构及组成人员
市信访局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会才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杰担任副组长,网信科、接访科科室人员及纪检组人员为成员,由王坤担任联络员。
三、主要工作职责
1. 负责接受和处理有关专项整治的来信来访工作;
2. 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3. 完成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移送问题线索涉及内容
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2.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4.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
5.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五、具体工作要求
1.全面安排部署。召开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同时,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积极引导基层群众归口、依法、逐级进行举报。
2.认真接受办理。每月对纪检部门转送的信访件进行登记受理,转送给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定期汇总移送。办信接访科室对2016年1月份以来专项整治的重点查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于4月30日前报局领导审阅,交局纪检组统一上报给市纪委。5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汇总上报。
4.完成年度总结。办信接访科室于11月25日前将年度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任务情况交局纪检组,局纪检组于11月30日前向市纪委上报总结、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