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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信访局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31 来源:株洲市信访局 作者:株洲市信访局 字体[ ]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株洲市信访局 

部门(单位)名称:株洲市信访局

单位负责人:彭小中

年末职工人数:    31人

(人员编制:    30人)

年末资产总额:   436.12万元;

负债总额:   7.59万元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资金 956.58 万元。

2.单位年度总收入 1293.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89.77万元,其他收入 3.67万元(占年度总收入0.28%)。

3.单位年度总支出1287.01 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18.95万元,基本支出968.07万元,(人员支出 604.4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63.57万元,比上年减少8.31%),三公经费64.73万元,比上年增加53.86%,公车购置和维护费56.56 万元,公务接待费8.17万元,出国经费0万元。

4.单位基建维修支出0万元。

 

年度支出情况分析说明(重点说明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的成绩、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年初财政拨款预算数956.58万元,年末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284.5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37.93万元,增加34.28%。其主要原因是因津补贴提标增加了人员经费;因2017年特护期数量多且要求高,为做好这方面工作,追加工作经费;为编纂《信访志》增加了工作经费等。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8.18万元,比2016年增加136.48   万元,增长33.15%。主要原因是:驻京维稳办及驻长办房屋租赁费大幅增加,增加了74.23万元;因工作需要聘用了多名工作人员,因而劳务费大幅增加,增加了27.31万元;因《信访志》编纂工作,印刷费大幅增加,增加了18.25万元;因驻京办换购了一台车,公务用车购置费比去年增加了27.97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总支出64.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56万元,公务接待费8.17万元,无因公出国。

与2016年相比,总支出增加了22.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比去年增加了27.97万元(去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减少2.2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减少3.06万元。三公经费总支出增加的原因为我局驻京办原有辆京K77471为2006年12月购置,车辆排放标准低,车龄长,车况较差,因此今年新购置一台车辆,原有车辆已就地处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比去年略有下降,是因为我局今年继续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财务管理情况:

1、按照《株洲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我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我局实际,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并完善了《内部控制规范手册》

2、公务接待从严从紧。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在规定的公务活动范围和接待标准执行公务接待。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单位将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内控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同时进一步加强预算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党委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及本部门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描述年度内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我局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7年,全市信访形势整体平稳可控,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大规模进京集体访和极端恶性上访事件。全国两会特护期信访工作、驻京维稳劝返工作、驻长接访劝返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一带一路”峰会特护期信访工作成绩排全省第1名,党的十九大特护期实现了“五个不发生”工作目标。市信访局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信访业务规范单位、市直机关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全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党的十九大特护期先进单位。

 

审核意见

归口管理科室意见:(盖章)

绩效管理科意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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