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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市信访局支出绩效表

发布时间:2016-09-30 来源:株洲市信访局 作者:本站编辑 字体[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报告表
2015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部门(单位)名称:株洲市信访局

单位负责人:刘会才

年末职工人数:    31    人(人员编制: 29     人)

年末资产总额: 924.76 万元;负债总额: 0 万元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万元)

年初预算资金:586.7

年度收入总额:917.83

年度支出总额:899.75

其中:       公共财政拨款:907.83

其中: 基本支出:884.75

            政府性基金拨款:

       项目支出:15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资金:10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全市实际,拟定全市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2、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批办的信访事项,检查、督促、协调处理重大信访问题。

3、办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和市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

4、接待到市委、市政府的群众来访,做好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服务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来信来访中反映跨省、跨市(州)、跨部门的重大纠纷问题。

6、掌握信访工作动态,汇集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及时提供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

7、负责对全市信访工作的检查指导、督查督办;负责信访理论研究和全市信访干部的业务指导。

8、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信访事项的渎职失职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9、承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整体绩效目标

 

年度重点工作:推进网上信访,实现与省信访局联网运行。

 

 (1)来访接待:及时接待到市上访群众,劝返赴省进京上访人员,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的重大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2)来信处理:及时处理群众来信、网上信访;上级交办件办结率100%

 

3)复查复核:复查复核案件办结率100%

 

4)积案化解:督促对2014年重复进京上访人员和重大疑难信访积案实行市、县、乡三级领导包案化解。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做到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力争“三公”经费开支比2014年下降。

 

3、加强网上信访建设,保障经费专款专用。

 

4、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树立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思想,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重点工作办结率达100%

 

效益指标

 

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市开通了全国信访信息网上系统,实现了与国家、省局外网对接,网络覆盖了全市所有的县(市、区)、乡(街道办、镇)及相关部门,来访、办信情况可以在网上实时掌控。全市信访总量、到省集访、进京非访同比分别下降17%13%59%,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大规模进京集体访和恶性上访事件,全国两会、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9.3)特护期被评为全省驻京维稳劝返先进单位,进京非访量连续5年下降,中央、省交办件按期办结率均为100%

 

 

单位整体支出情况

2015年,我局收入合计9178382.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78382.22元,其他收入100000元。本年共支出8997499.22元,其中基本支出8847499.22元,项目支出150000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行政运行”科目支出2609871.76元;

“信访事务”科目支出4903552.46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支出150000元;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支出280000元;

“信息化建设”科目支出150000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581795元;

“行政单位医疗”科目支出222100元;

“其他支出”科目支出100000元。

全年经费无超支现象,并略有节余,确保了各项信访工作顺利开展。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填报人: 谭世峰            联系电话:28680793        填报日期:2016.09.26


附件3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备注

评价得分

(要求列出计算过程和评分依据)

投      入

目标设定

8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

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


3

绩效指标明确性

5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1分;

③绩效指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

④绩效目标和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2分。


5分 

预算配置

12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4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31/29)*100%=106.9%

       1.6

“三公经费”
  变动率

4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4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62.83-64.11/64.11*100%=-0.02%         4

重点支出
  安排率

4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4分;
  80%(含)-90%,计3分;
  70%(含)-80%,计2分;
  60%(含)-70%,计1分;
  低于60%不得分。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支出。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4分

过      程

预算执行

16

预算调整率

4

预算调整率=0,计4分;
  0-10%(含),计3分;
  10-20%(含),计2分;
  20-30%(含),计1分;
  大于30%不得分。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4分

支出进度

4

单位基本支出和业务性专项应按季度使用,项目资金的支出应与实施进度一致。每发现一项资金未按进度支出使用扣0.5分,扣完为止。


 4分

资金结余

4

当年无结余,4分;
  当年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3分;
  当年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3分

“三公经费”
  控制率

4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4分

过        程

预算管理

16

管理制度
  健全性

6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6分

资金使用
  合规性

5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符合政府采购及基建预决算评审相关要求;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5分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5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5分

资产管理

12

管理制度
  健全性

4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4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

5

①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5分

固定资产
  利用率

3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3分

产     出

职责 履行

16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10

①(重点工作完成件数/重点工作计划件数)*6

②根据绩效办2015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考核得分/总分)*4

①+②为此项指标考评得分

 10 

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

6

质量达标率达到100%,计6分;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2015年部门(单位)实际完成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数中,质量达到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6

效    果

履职 效益

20

经济效益

4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建议部门(单位)根据2015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汇总提炼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12

社会效益

4

生态效益

4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8

抽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各10名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共计得分/1000分*8。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8分

合     计


100



97.6